1、婚前财产离婚时是不需要分割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另一方是无权进行分割的。离婚时,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