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很多人在新开店铺的时候,会选择与知名的连锁加盟品牌合作,通过加盟的方式获得对方商标、商号、经营技术资产等相关资料,意图在开店时能迅速打开局面,实现盈利。但计划赶不上的变化的情况太多了,加盟商在签完加盟合同交完加盟费后,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再合作的情况很普遍,但是加盟商不再合作时,特许人往往都不退加盟费。
②加盟费属于加盟商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只要加盟商已经实际依合同获得或使用特许商提供的商标、商号、经营技术资产并提供相关文件,那么加盟费的价值就已经实现,加盟合同关于加盟费的条款实际已经履行完毕,故解除加盟合同时,不能要求退还加盟费。但在下列情形的,加盟商可要求退费:
1、加盟商自始至终没有取得特许经营资格,无法实现对特许人所许可的无形财产的使用。
2、由于特许人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可以将加盟费作为损失要求特许人进行赔偿。
3、加盟商是受到特许人的欺诈后才签订合同并缴纳加盟费,被特许人可行使返还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