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活动中,盖私章的也不计其数,与签名相比,盖章在法律上的风险是很大的。
一个公司主要的印章有5枚,分别是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章(法人代表人名章)。需要注意的是,除法人章外,其它4个章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到工商、公安、开户银行备案或预留印鉴。
预盖公章的空白纸很容易会被他人恶意利用。而且进入法律程序后,如果企业不能举出有力的证据反驳,承担不利后果的风险非常大,甚至直接导致企业败诉。所以,特别提醒:企业对预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纸张、空白介绍信要严加管理,提供上述空白材料时,应在材料上写明用途,待审阅后再盖章。
在签字盖章之前,应注明“以下为合同签署栏”或“以下无正文”,且不要预留过多空白。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职权,其在合同上签字的行为代表公司的意思表示,并不要求再加盖公司公章而使合同成立。公章是公司行为的主要证明,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并非公司行为的法定要件。合同仅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则有权主体的签字或加盖公司有效印章均可使合同生效,而无需同时具备签字和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