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扣船的原因。法律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可以依据二十二项海事请求请求扣船,非因这二十二项海事请求,例如为解决一般的贸易纠纷,不能申请扣船,但为执行判决、仲裁裁决等法律文书除外。
2、可扣押船舶的范围。海事法院可以扣押与海事请求有关的当事船舶和海事请求责任人的所有的其他船舶,但从事军事或政府公共事务的船舶不得被扣押。
3、扣押船舶的期限为三十日。请求人应在此期限内依据仲裁协议提起仲裁,海事法院应继续扣押船舶。
4、船舶扣押期间届满,被请求人不提供担保,而且船舶不宜再继续扣押的,海事请求人可以在提起仲裁后,向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船舶,以从拍卖款项中受偿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