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或父母支付首付购房,财产以一方名义登记,婚后偿还贷款,财产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后共同偿还贷款和增值部分,主张相应分割。
如果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或者一方出资购房,但财产以双方名义登记,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相应分割。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