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度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答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天。
因此,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后,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50天之内可以作出仲裁裁决;如果案情复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65天之内作出仲裁裁决。
法律知识2023-04-21 14:08:47未知

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