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房屋(住房)抵押贷款担保申请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抵押贷款收入证明,有偿还贷款担保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担保的,原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担保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担保行认可的有效贷款担保;
7.贷款担保行规定的其他条件。房屋(住房)抵押贷款担保额度以个人住房抵押的,贷款担保金额最高可达房屋价值的80%;以个人商用房(商铺、写字楼)抵押的,贷款担保金额最高可达商用房价值的60%。房屋(住房)抵押贷款担保期限用于购房用途的,贷款担保期限最长可达30年;用于购车、装修、教育、大额消费等其他用途的,贷款担保期限最长可达10年。房屋(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担保基准利率或适当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