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必须按照情况进行划分:
第一种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是故意行为造成的保险事故,即使保了全险,也不会赔付,原因在于故意行为属于除外责任。
第二种情况,由于违章肇事发生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均负赔偿责任。不过,被保险人要按事故责任承担一定的免赔率。这种事故责任是由交通管理部门来认定的。
第三种情况,在上述第二种情况下,如果客户投保了不计免赔特约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中在符合赔偿金额内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免赔金额,由保险公司来赔付,但我们应该看到在这条规定中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说必须是针对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另一个条件是说符合赔偿金额内的。
第四种情况,如果发生的事故属于条款规定的其他免除责任,保险公司也不会给付。虽然上面提到的第三种情况有可能出现百分之百赔付的可能,但绝不是这样就可以任意违章。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