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体系 是由公、检、法、司四大机关,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司法体系。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指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这两个系统在宪法的约束下本着正确、合法、及时、独立、公正、平等的原则完成国家的司法活动,使国家的正常法律生活得以正常进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