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内容
个人小额质押贷款是指以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国库券作质押、从储蓄机构取得一定金额的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业务。
2、贷款对象
小额质押贷款,只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开办。作为质押品的定期存单,仅限于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华侨人民币、住宅储蓄、大额可转让定期储蓄存单和外币定期储蓄存单。零存整取、整存零取等不能办理储蓄小额质押贷款。作为质押品的国库券,限于1999年及以后发行的凭证式国库券。
法律知识2023-04-01 21:59:39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