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传唤,如果不到场,警察可以采取拘传措施。
2、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法律知识2023-04-16 11:41:35未知
刑事案件,看守所拘留多久批捕或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