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游途中受到人身损害,如果有侵权人的,受害人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跟团旅游由于旅行社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旅客人身损害的,游客有权要求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