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签劳动合同都是合法的,一个星期没签并不违法,想辞职直接提出来就行,得到批准,手续办理完结的就可以走了,第一个不用批辞两倍工资,一个月内不签合同是合法的。第二个是主动辞职,只要不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辞职的,也不需要赔偿。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