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机构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上述仲裁委员会对其区域内的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在发生争议后可以依法及时去提出仲裁的申请。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知识2023-11-13 14:12:54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