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13岁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法律知识2023-09-20 07:43:15佚名

女儿13岁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一、可以的,由于女方未满14岁,不论自愿与否,都当作强奸论处。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文标签: ,奸淫  ,幼女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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