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法律知识2023-10-25 07:45:14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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