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的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救济手段可以是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对法人、非法人组织的精神损害赔偿采否定说。
第四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知识2023-06-19 18:01:57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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