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行为人在实施非法拘禁过程中,有殴打、侮辱情节的,还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行为人因为非法拘禁行为致人重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非法拘禁行为致人死亡的,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如果行为人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在拘禁行为之外另行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或者死亡的,则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