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2023-05-18 16:51:28佚名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我国刑法中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法定刑事责任
成立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犯罪应怎么样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