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成年把人打成重伤的,如果该未成年人已满十四周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只要该名未成年人已满十二周岁,就应当负刑事责任。按照规定,对于把人打成重伤,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