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向当地村委会查询,村委会那里有名单,并且建档立卡户的名单都会被公示的。到当地扶贫部门查看,当地村委会公示窗会有贫困户公示名单,而且一般贫困户都会办理建档立卡贫困户证件。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已经完成审批流程,建立了贫困档案,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并获得《扶贫手册》的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其人均纯收入处于国家扶贫标准线以下。扩展资料: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识别标准和评定程序
2、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识别标准。根据2017年6至8月份动态调整相关政策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是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要低于2952元,且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实际居住C级、D级危房且自身无力改造;家庭因病致贫,且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适龄成员因贫辍学,或家庭因学致贫。此外,符合低保条件并享受低保政策,符合以上条件的,也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纳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纳入条件: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家庭成员任村“三委”干部的;拥有购买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以及其他经营用房的、在市场监管部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种植、养殖大户或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3、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评定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贫情分析、实地调查、信息数据复核(行业比对)、公开评议、逐级审定等程序。贫情分析:以村为单位组建动态管理工作队,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元进行分析、研判后,将符合条件的安排入户进行实地调查。实地调查:核查贫情分析确定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中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农户,查人口、收入、住房、其他财产以及家庭成员从业、健康、就学等情况,重点查清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2952元。住房是否为C级、D级危房,家庭成员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否存在家庭适龄成员因贫辍学、家庭因学致贫的情况。
4、信息数据复核:将实地调查采集到的信息数据,由县统一提交给公安、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国土、住建、农业、林业、卫计、统计、市场监管、残联、人民银行等部门,进行筛查。比对,加强对户口、房产、车辆、国家公职人员、经营实体、健康状况、就学情况、外出务工、家庭成员关系等重点数据信息的核实工作,形成完整准确的信息数据资料。公开评议:由动态管理工作队主持召集有关村党员和户主参加的会议,把拟纳入贫困户的名单向群众公布,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进行比较、评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要组织核实,并及时向群众反馈。逐级审定:公开评议后,召开村“两委”会议形成村“两委”决定,并在村民小组内公开场所公示5天,若有举报,由动态管理工作队组织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没有举报,提交村民代表大会作出决议,上报乡镇审定并公示5天,若有举报,由乡镇组织核实并及时处理。没有举报,报县脱贫攻坚领导组确定,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公告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