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出现信用卡欠钱还不上,可参考以下方法:建议主动和银行说明情况进行协商;使用最低还款额功能;利用分期功能;更改账单日来延长还款期限;通过办卡或者提额来还
法律知识2023-07-17 18:01:21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