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人是通过自己所掌握的技术、资本、人员未他人提供服务或生产加工产品,承揽人可以在自己的场地提供服务、生产,也可以在客户或第三人的场地提供服务或生产。承揽人交付的成果为服务或生产、加工、维修的产品。定作人接受服务或产品后支付价款。在现代社会,随着分工越来越细,人们对越来越多的工作都不再亲历亲为,而是交由他人完成,例如,汽车的零部件交由他人制作、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交由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这种交由他人完成的工作,许多是通过承揽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完成的。
因此,承揽合同在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中,也就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