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善于行使拒绝权。拒绝购买某种商品或者接受某种服务,是消费者选择权的一种行使方式。消费者可能在经营者不耐烦的催促之下与之成交,也可能在经营者的花言巧语下与之成交。其实,对消费者来讲,只要你对商品或服务存在不满之处,就可果断地行使拒绝权,而无须看经营者的脸色。
3、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善于行使挑选权。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挑选,无论是从消费心理还是从法律角度,都是正当的,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进行。就经营者来讲,尽管消费者的挑选会给自己带来一些麻烦,但也应给以应有的尊重。事实上,多给消费者以挑选,也会给经营者带来更多的交易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