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抵扣税款发票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量刑标准为: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200份以上的,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1000份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