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危害公共卫生罪的主体是什么(打击危害公共卫生罪的主体是什么)

法律知识2023-09-13 09:02:50未知

打击危害公共卫生罪的主体是什么(打击危害公共卫生罪的主体是什么)

1、医疗事故罪过失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坏就诊人身体健康。
2、非法行医罪
(一)主体: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二)职业犯,偶而实施一次替别人看病的,不成立本罪,如果导致患者死亡的,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三)结果加重犯:过失导致患者重伤、死亡。
3、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对他人造成重伤的,按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二、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是指: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本文标签: ,的人  ,主体  ,医疗事故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