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房产税,不以房产的数量为交纳标准,而是以房产的用途为依据。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而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是免征房产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规定: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规定: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