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女性二十周岁,男性二十二周岁。但是在一些少数民族自治区内可能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允许一些少数民族女性在十八周岁之后就结婚。总体上来说汉族人民是不可以在十八周岁就领取结婚证的,但是部分少数民族女性可以在十八周岁领取结婚证。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