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盖章需注意: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
(3)在运动中发生。
(4)有事态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