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2、结算价款是施工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价款的约定对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的工程款进行结算确定的价款。结算价款是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的最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