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的种类有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
1、合同之债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成立,是指达成合意。 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
2、侵权之债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3、无因管理之债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是主观为他人、客观为他人。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无偿行为。受益人(无因管理本人)有偿还必要费用的义务。
4、不当得利之债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