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不成立是指行政处罚决定还不成其为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处罚不成立,同时决定了对行政相对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3.《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本法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这就是说,导致行政处罚无效的原因没有说明理由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会导致行政处罚决定不成立的后果。
4.行政处罚不成立还会导致行政机关既不能达到追究违法当事人责任的目的,又降低执法效率,从而影响执法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