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可以拒绝,知会主管即可。
2、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且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并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
3、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拒绝是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此对劳动者进行处罚。但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安排加班的,劳动者不得拒绝。
法律知识2023-11-30 01:19:27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