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过程中发现受到欺骗,根据欺骗的具体手段,可以采取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方式处理。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的对象主要是房屋经纪服务机构以及开发企业。
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以及开发商售房过程中有违反行业管理法规时,可以向其主管部门提出投诉,由行政机关调查并决定是否行政处罚。民事诉讼是依据买卖协议约定以及法律规定处理民事争议,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一种方式。
当侵犯了国家利益时候合同是无效合同;当欺诈违背了购房者意愿的时候,购房者可以主动主张撤销合同。同时在商品房销售领域,针对签订协议后一房二抵、一房二卖,故意隐瞒无预售证销售,提供假预售证销售、出售抵押房,出售拆迁补偿安置房这几种情况设置了“双倍赔偿”的规定。适用双倍赔偿的这几种情况都要求有故意隐瞒、不告知买受人等欺诈情况。最后,如果出售方一开始真是意图就不在于出售房屋,而是计划通过欺骗行为将房款占为己有,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控告。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