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新的证据足以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2)据以定刑量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依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使用法律有错误的。
经审查,如果认为判决没有错误的,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应当具函通知移送材料的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如果认为罪犯的申诉没有根据的,可以驳回申诉。申诉期间,原判决不得停止执行。根据监狱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提请处理意见书之日起6个月内将处理结果通知要求审查的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
法律知识2023-05-30 15:29:05佚名
盗窃行为构成犯罪的应该怎样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