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双方都有离婚意愿的,在签订好书面离婚协议后,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离婚材料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在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依法对其进行离婚登记;如果老公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