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信用卡账单/单笔分期业务条款与细则》
第二条 业务申请
1.持卡人申请账单或单笔分期业务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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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账单/单笔分期业务仅限本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申请,仅持公务卡及外籍持卡人无法申请,附属卡客户可由主卡持卡人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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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卡人当月账单的可分期金额为人民币200元及以上;(不能申请账单分期的交易金额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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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卡人申请账单分期的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当期账单金额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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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持卡人申请单笔分期的金额为消费金额满人民币100元及以上,或境外非银联入账交易满欧元/美元/港币100元及以上;(不能申请单笔分期的交易金额除外) 。
2.不能申请账单或单笔分期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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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办理分期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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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争端交易、提现交易及各项息费(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利息、违约金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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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入账的交易及我行规定的其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