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一般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知识2023-07-18 15:31:31未知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一般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本文标签: ,婚姻登记  ,第十二条  ,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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