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执法主体需要具备下述条件:
1.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是组织而不是自然人。
2.行政执法主体的成立必须有合法的依据。
3.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具有明确的职责范围。
4.行政执法主体必须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
国务院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评估行政处罚的实施情况和必要性,对不适当的行政处罚事项及种类、罚款数额等,应当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