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动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并登记于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双方离婚时,另一方提出异议,认为一方未经己方同意,擅自动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产并赠与未成年子女,该行为应属无效,依法应当撤销。对于此种情形,实践中处理方式不尽相同,有的法院支持,有的法院不支持。不支持的理由是,鉴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密性,且该赠与行为亦不违背传统情理,法院倾向于不认为系无权处分,更不会认为系夫妻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实践中不支持的较多。
法律知识2023-04-14 06:26:52佚名

关于盗窃犯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