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前一方按揭的,离婚时,通常归持证这一方所有,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增值,作为共同财产,核算出来后,给对方进行相应的补偿。
2、 婚后按揭还贷,如果是共有权证,无论谁得房,都要给对方一半的房屋补偿款。这个补偿款,是指当前的市场价,扣除未还贷款后的净值。得到房屋的一方,自已去还后面的贷款。
3、 婚后按揭还贷,但是房本写在一人名下,那通常会倾向于继续判归持证一方所有,另一方拿补偿款。这么做的理由,主要是考虑便于执行的问题。如果判决给另一方所有,就要办理变更登记,贷款没还清以前,银行方面通常是不会同意变更的,因为这涉及新房主是否有能力继续还贷的利益问题。这个是影响法官的因素,未挂名一方,最好先去银行了解下变更过户的条件,再和法官去沟通,这样效果最好。
4、 只有合同,还没有取得房产证。这种问题,只能先协商解决,协商不了,法院不管,等取得房产证以后,再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