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构成了偷税逃税(偷逃税是违法行为)

法律知识2023-08-11 03:54:44佚名

哪些行为构成了偷税逃税(偷逃税是违法行为)

1、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例如,采取隐匿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报送虚假的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或者其他纳税申报资料(如提供虚假申请,编造减税、免税、抵税、先征收后退还税款等虚假资料)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2、不申报。因不申报而成立逃税罪的,不需要采取欺骗、隐瞒手段。即只有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不申报的,才能认定为逃税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已经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或者扣缴税款登记的;
(2)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书面通知其申报的;
(3)尚未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书面通知其申报的。但是,“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以行为人负有纳税义务、扣缴义务为前提。
3、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符合其他要件的,也成立逃税罪。
本文标签: ,账簿  ,虚假  ,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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