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人单独责任。第三人对侵权侵害承担单独责任适用的条件:
1、侵权损害是由第三人的违法行为所致;
2、债务人对损害无过错,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要第三人单独承担责任。
(二)、第三人和债务人的连带责任,第三人和债务人对债权人因债权受到侵害承担连带责任的条件为:
1、第三人和债务人的责任因共同的原因而产生;
2、第三人和债务人有共同的过错,只有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第三人和债务人才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二者缺一不可。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委托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