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消失是担保合同无效或者债务已经履行的情形。如果担保合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或者是有机关法人等提供的担保,或者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则担保合同也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