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位监护人是父母;第二监护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三监护人是兄、姐;第四监护人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组织或者个体。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知识2023-11-20 03:53:44佚名
交通事故需不需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