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于离婚协议的法律性质,一般认为其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的规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符合所符条件时才能生效。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要协议离婚,所附期限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当这两种情况符合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
4.当然,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不会像一般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对所附条件、所附期限表达得那样明确,但不管其表述如何,离婚协议应体现这一精神。所以当双方还未去办理离婚登记时引起的有关纠纷,离婚协议所附条件、所附期限显然没有成就,就不应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