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去登记地办理是否可以(离婚去登记地办理是否可以撤销)

法律知识2023-08-24 21:50:47佚名

离婚去登记地办理是否可以(离婚去登记地办理是否可以撤销)

1、离婚手续可以去结婚登记地办理。法律规定,公民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例如当事人结婚时是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结婚登记,离婚时也可以继续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标签: ,户口所在地  ,当事人  ,婚姻登记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