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的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国有公司、企业以获取财产上的最大利益为其目标,以国家授与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从事民事活动,向投资者(即国家)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4、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法律知识2023-08-15 00:03:52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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