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延续
1.转让人与承担人之间(核心:债务)
(
1)债务移转于承担人
—如果让与人同时还享有债权的(双务合同),债权不变;
—部分转让,按份债务。
(
2)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8
6)
2.债权人与承担人之间(核心:争端)
(
1)抗辩权延续(合同法8
5)
(
2)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19条2款)
要点: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法律知识2023-06-06 03:52:30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