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一份和原房主之间的买卖房屋合同,合同必须详细,注名房产的价格、房产证交付的日期、后期要产生的费用由谁来承担以及前期费用是否结清,如果日后关于房产证方面有拖延纠纷等情况,或者原房主对于价格不满的调整,如果违约,应确定的责任和赔付方式。
还得去公证处做公证。公证的内容就是你和原房主之间关于此房的价格、房产证交付日期、违约责任等等,一定要写得具体全面。记得留下原房主购房协议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既然没有房本,能证明产权归属的复印件肯定得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